7月31日,山西省临汾市和运城市的5家人民法院,依法对一批涉“黑砖窑”案件公开宣判,共有18案31名被告被判有罪。这是今年“黑砖窑”事件发生以来,山西省司法系统第二批公开宣判的案件。
一批渎职犯罪分子被从严惩处。洪洞县工商局广胜寺工商所前后两任副所长魏世红、郭伟民,洪洞县公安局广胜寺派出所民警席志强等3人不认真履行职务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魏世红有期徒刑三年,判处郭伟民和席志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尚广泽身为永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在受命送一名17岁未成年民工朱某去车站返乡时,竟向该农民工索要300元钱并转介绍到其亲戚开办的另一砖厂干活。其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考虑有投案自首情节,被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此外,强迫劳动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犯罪分子也受到惩处。(记者
鲍丹)
·“黑砖窑”案审理坚持依法从严从快 1人被判死刑
中国平安网消息:7月17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黑砖窑”事件相关案件审理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通报了“黑砖窑”案件的审理情况。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在发布会现场
刘冀民说,受理案件的各级法院按照要求认真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公开开庭审理了全部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各有关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和刑事政策审理案件,做到了五个坚持:
·九部门联合部署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动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刘铮、姜雪丽)劳动保障部等九部门27日联合部署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于7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