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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一信用社联社理事长接受商业贿赂被判15年
2007年07月24日 20:45:1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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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石家庄7月24日电(记者曲澜娟)河北承德市近期严肃查处了原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理事长贺煜利用审批贷款权之便收受473万元违纪违法金额的商业贿赂案,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贺煜于1999年至2004年担任宽城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社主任、理事长和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理事长期间,多次为承德市永辉矿业集团总经理李某提供便利条件,多次收受以欠条为形式的答谢金累计人民币50万元,连同之后收受的贿赂50万元共计100万元一并以贺煜妻子甄某的名义作为“干股”入股到李某的矿业公司。此外,贺煜又先后收受滦平某矿业公司总经理杨某贿赂12万元、双滦某公司总经理李某贿赂4万元,承德某洗浴中心经理王某贿赂2万元,分别在自己所辖农村信用社为以上三人贷款1670万元、4500万元和800万元。

    河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说,贺煜还存在利用审批贷款的职权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在多家矿产企业入股牟取暴利355万元的严重违纪问题。

 
(责任编辑: 彭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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