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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一作恶十年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被法办
2007年07月20日 16:19: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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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7月20日电(记者肖文峰)广东江门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宗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区瑞狮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组织卖淫等八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罚金150万元。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区瑞狮开始纠集一些有前科劣迹的本地青年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1995年开始,该犯罪集团逐渐形成了以区瑞狮为首,由刘炽伟管理财务、负责集团成员的工资发放和本地籍手下的管理,唐号锋负责外省籍青年管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团伙通过非法活动,陆续拥有了专业市场、赌场、酒店等“实业”。区瑞狮在经营自己的经济实体后,便以聘请保安的形式,供养起林国荣、林灯强、梁日星等一大帮手下,由公司定期发放工资。如果手下因犯罪被追究法律责任后,区瑞狮还会为这些手下及家属提供经济支持。通过多年的发展,以区瑞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公司化、严密化,该组织的犯罪行为共造成2人重伤和多人轻微伤,并严重破坏了地方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在区瑞狮犯罪团伙从事的各项非法活动中,组织卖淫嫖娼是该犯罪团伙获利最快的一项。2004年7月,区瑞狮参与经营峰景酒店。入股后,区瑞狮通过殴打合伙人、排挤酒店工作人员等方法逐步取得该酒店的实际管理权。其后,他指令手下工作人员增加酒店桑拿部房间,并通过在房间内增加镜子、水床等设施,对卖淫女进行培训,增加色情服务的类型等方式,吸引嫖客到峰景酒店进行嫖娼活动。在峰景酒店卡拉OK部,该团伙还组织了大量“三陪女”进行色情陪侍以招揽客人,并以价格优惠的方式吸引“三陪女”和客人到桑拿部“开房”,进行卖淫嫖娼。据统计,仅一年多的时间,该团伙就先后组织了390多名妇女在峰景酒店进行卖淫活动,获取非法收入340余万元,其中利润156万余元。

  2005年底,该犯罪集团被公安机关捣毁。在19日的宣判中,除区瑞狮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外,该案的其余2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一年八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 刘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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