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北京无业人员杨某曾在1996年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0年5月刑满释放的他在今年3月的时候又干起了“老本行”。杨某以为他人购买二手轿车或者二手房为由,从事多起诈骗行为,非法所得共计67000元。近日,杨某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北京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在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期间,以为他人购买二手轿车为由,先后在小区、饭店、银行门口进行诈骗活动,共计诈骗5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64000元。另外,杨某还以为他人购买二手房为由,骗取受害人张先生人民币3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已经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