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退房时地毯上有香烟洞,酒店与房客为赔偿问题起争执,房客一记耳光将服务员打成耳膜穿孔,自己因此获刑。7月9日,江苏省启东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施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07年3月某日,被告人施某在某酒店退房,该酒店客房部服务员朱某检查该客房时发现地毯上有香烟洞后便要求其赔偿损失,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施某踢朱某一脚并打其一个耳光。经鉴定,朱某左耳鼓膜穿孔,构成轻伤;右大腿皮下淤血,构成轻微伤。案发后,施某已对朱某的经济损失已全额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为发泄私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吴亮亮
杜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