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让男友来北京上学,一名女大学生竟然多次盗窃同窗为他凑学费,近日,这名女大学生张红(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张红在2004年来到北京吉利大学读书。在来北京之前,她在老家认识了一个男朋友。她非常希望这个男友也来吉利大学上学,但是男友的家人不愿意为他出学费。于是,张红决定自己为男友凑这笔学费。
在新生军训期间,张红将同住一起的三名同学放在床上的八百余元和一部手机偷走,价值人民币一千六百余元。回到学校后,她发现一个同学比较有钱,于是在2004年8月23日中午,用事先得到的这名学生的宿舍的钥匙,将其放在柜中的人民币两千五百元偷走,后被同学举报。
在公安机关让等候处理期间,张红逃回河北老家,并改名后在河北一所学校就读。2007年3月,张红在网吧被抓获。
对于自己盗窃的事实,张红在法庭上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张红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被盗物品已全部归还被害人,故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