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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通报5起重大毒品犯罪案 主犯均被核准死刑
2007年06月25日 19:30:4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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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1日,斯洛伐克北部一村庄附近的野罂粟花盛开,旁边是尚未成熟的罂粟果。新华社发

 6月25日,武警在销毁毒品现场执勤。“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海南省在海口市人大会堂广场集中销毁近年来缴获的部分毒品。 新华社发(毛思倩摄)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艾福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25日通报了5起毒品犯罪重大典型案例。这5起毒品犯罪案件的主犯均已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当日通报的5起案件是:以从境外走私海洛因入境并进行贩卖,数量特别巨大为特点的岩罕龙、李子彬、熊诗伟走私、贩卖毒品案;以组织他人运输毒品为突出特点的王光友运输毒品案;以长期从事由境外走私毒品入境的犯罪活动为特点的张洪安走私毒品案;以再犯贩卖毒品罪为特点的龙从斌贩卖毒品案;以新类型毒品犯罪为特点的郭世臣贩卖、运输毒品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高贵君说,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全部死刑案件核准权以来,对于毒品犯罪案件的死刑判决,依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使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最高法院:对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坚决依法判处重刑或死刑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艾福梅、田雨)“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毒品犯罪分子,特别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毒枭、职业毒犯、毒品犯罪的再犯,以及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国际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或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坚决判处重刑或死刑,决不手软。” >>>

高法发布案例一:境外走私海洛因入境 三主犯被核准死刑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了岩罕龙、李子彬、熊诗伟走私、贩卖毒品案。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介绍,此案的突出特点是:从境外走私海洛因入境并进行贩卖,数量特别巨大,达42千克。李子彬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经查属实,具有立功情节,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三被告人的死刑判决。 详细>>>

高法发布案例二:组织他人运输毒品 王光友被核准死刑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了王光友运输毒品案。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介绍,组织他人运输毒品是此案的突出特点。被告人王光友在贵州省织金县金龙乡综合村组织同村多人到云南省昆明市运输海洛因回本县,共计海洛因806克,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严厉惩处。根据法律规定,运输毒品罪的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同案被告人运输海洛因的全部数量处罚。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王光友的死刑判决。 详细>>>

高法发布案例三:共同组织走私海洛因 主犯张洪安被核准死刑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了张洪安走私毒品案。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介绍,此案的突出特点是:长期从事由境外走私毒品入境的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张洪安的死刑判决。 详细>>>

高法发布案例四:再犯贩卖毒品罪 龙从斌被核准死刑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了龙从斌贩卖毒品案。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介绍,此案的突出特点是被告人曾因贩卖毒品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龙从斌的死刑判决。 详细>>>

高法发布案例五:新类型毒品犯罪 郭世臣被核准死刑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了郭世臣贩卖、运输毒品案。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介绍,此案主要是新类型毒品犯罪。本案中的涉案毒品“麻古”是一种新型的混合毒品,其本身不是甲基苯丙胺,而是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同时还杂以咖啡因等其他物质。本案中“麻古”已经过毒品含量鉴定,被告人贩卖、运输“麻古”等甲基苯丙胺类毒品达1275克,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量大”标准,所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郭世臣的死刑判决。 详细>>>

 
(责任编辑: 吕文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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