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治理 >> 矛盾调解
江西对待涉法涉诉上访"三不" 高度重视 正确对待
2007年06月19日 10:28:47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打印 关闭 

  不查清问题不放过 不纠正错误不放过 不追究责任不放过

  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近日在联合接待群众来访日时提出,对待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各级政法部门要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纠正错误不放过、不追究责任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舒晓琴说,对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各级政法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要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工作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对上访群众的诉求做到全部合理全部解决,部分合理部分解决,不能解决的诉求也应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各级政法部门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上访问题。要坚持有错必纠,无论是实体错误、程序错误,还是工作中的失误,都必须认真对待,严肃纠正,真正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纠正错误不放过,不追究责任不放过”。各地各部门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不仅要依法办理信访案件,更要人性化操作,以情感人,让群众理有讲处、冤有伸处、状有告处,避免矛盾积淀、激化。同时,要对上访群众做好法律宣传与教育疏导工作,耐心细致地为上访群众释难解惑,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从2002年5月起,江西省委政法委就组织政法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接访工作,妥善处理了大量的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目前,这一制度已在全省、县(市区)政法系统全面推开,成为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一项长效工作机制。(记者 李青)

 
(责任编辑: 彭利文 )
 相关稿件:
·河南安阳殷都区法院六条措施解决涉诉上访 (06-14)
·河南把解决涉法涉诉上访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06-07)
·新沂市法院连续5年实现进京赴省上访"零纪录"纪实 (06-06)
·一位上访群众的感言:“天安门警察真好!” (05-29)
·河南省委书记:官员工作不当引发集体上访要追责 (05-10)
·四平市检察院建立阳光办案工作机制化解涉检上访 (05-09)
·杭州中级法院启动执行监督程序使一上访户息访 (05-05)
·上访就强行送进“学习班”?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