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4月27日上午10时,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接受中国平安网、新华网联合专访,就河南如何破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图为李新民分析执行难的症结。中国平安网
陈竞超 摄
河南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做客本网谈破解法院执行难
访谈回放
有效措施变为制度方可根治执行难
“如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是我当前正在思考的问题。”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靠疾风暴雨式的办法毕竟不能一直持久下去,以后还是要完善体制和机制保障。
记者了解到,一场始于去年2月的“执行风暴”,有效地缓解了河南省的执行难问题。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5月份,河南省执行积案已经执结157797件,执结率达91%。
据透露,在“执行风暴”中,第一责任人“捆绑”直接责任人、联席会议制度等举措,都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李新民告诉记者:“我们要从法律的角度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角度来进行系统研究,将一些有效措施上升为制度,以使这项工作长久坚持下去,这样就能使执行难不再难。”

疾扫17万执行积案 执结率达91% 权威人士揭秘
河南执行风暴威力从何而来
56岁的明秀梅嘴唇微微颤抖着,时断时续地说:“临终前,他反复叮嘱我一定要想办法把钱一分不少地要回来,还给人家,照顾好两个孩子。”明秀梅告诉记者,丈夫咽气后睁着双眼,几次用手帮他合拢,都无法瞑目的情景,时常浮现在她的眼前。
7年前,明秀梅与丈夫垫资承包装修河南省开封市第一招待所临街楼工程,对方违约拖欠工程款四十多万元。夫妻俩向法院起诉对方并胜诉,但法院执行如泥牛入海。丈夫去世,孩子在大学学习,数十名民工和债主时常登门讨债,身心疲惫的明秀梅绝望了,她几次想一死了之……
万般无奈,明秀梅上书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倾诉“法律白条”使她全家陷入悲惨命运的绝望。
三起三落
17万件执行积案晒在阳光下
多年以来,人民法院执行难这一社会痼疾似乎难觅良方猛药。
为贯彻中央政法委精神,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河南省委从2006年2月开始部署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省政法委牵头直接抓这项工作。2月27日,全省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由此,一场前所未有的“执行风暴”在河南启动。
“我们不是经常讲要维护司法权威吗?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得不到执行,有的甚至拖延数年,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哪里还有什么司法权威可言!”河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新民自2006年1月上任伊始,面临的第一件工作就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河南有多少执行积案尚未执结解决?
逐级报告积案数字的命令下达了。反馈的情况是:各地都表示本地执行积案很少,要统计清楚很困难。全省执行积案的真实数据是这场战役的第一要素,初战形势相当严峻。
2006年3月6日,省高院再次部署摸底排查数字工作,强调纪律,强调弄虚作假必受惩处,4天后各地排查出漏报执行积案4万多件。
“我至今未见到省高院向各级法院下达的清欠任务分配表,也未看到过省政法委、省法院联合下达的有关解决积案问题的分层次分步骤的措施,不知为什么?”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一个月李新民的这一批示,表明了他对眼前工作进展状况的忧虑。
为确保申报统计数字的准确,逐级核查、暗访、公布举报电话、公示,通报批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工作轰轰烈烈。申报统计全程历经三起三落,直至决策者多方求证,反复核查后,终于相信手上掌握的数据真实可靠:
截至2006年4月20日,河南排查出全省总计173497件执行积案,标的金额近400亿元人民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述案件一一录入电脑,建立工作台账,再对所有案件一一归类分析,李新民心里有了底。
为什么各地初期统计不积极?
李新民笑着对记者说:“谁不知道统计上来以后他就要负责任啊!”
振聋发聩
让公正审判的结果惠及人民
对录入台账的17万余件执行积案一一分析后,“执行风暴”将5类案件确立为战役重点目标:
已超期一年以上的未执结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结的案件;特困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主要为拖欠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交通肇事赔偿费的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拖欠建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后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
6年前,身患残疾的韩芳向法院递交了执行某铸造厂偿付19985元货款及滞纳金、损失赔偿金和延期利息的申请。因该厂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只愿每月偿还100元,致使案件6年不能执结。
河南省桐柏县农民黄成平气愤地说:“按村镇规划,乡里修路要扒我房子,说得好好的,一次性支付三万八,白纸黑字写下协议。结果房子扒了,乡里欠我的3万元再也要不来了。”黄成平万般无奈,四处筹措了2000元去法院起诉乡政府,打官司讨要扒房子钱。
……
河南省人民会堂里,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正在举行。数百名干部端坐聆听省政法委书记李新民的讲话:“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让公正的审判结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