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6月12日专电(记者葛如江、马姝瑞)今年1月至5月,合肥市公交事故频发,造成11人死亡、40多人受伤。“野蛮公交”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不满。为整治公交营运,合肥市调整了公交驾驶员的工资标准,经济效益和公里数将不再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按照新标准,驾驶员收入由4部分构成:完成企业规定的生产任务拿到基本工资;遵章守法、安全行车拿到安全责任工资;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对社会服务承诺拿到服务质量工资;因公交行业营运导致工作延时还可以拿到延时工资。
此外,只要驾驶员无违法行车和交通肇事,即可获得奖励。累计安全行驶30万公里以上无违章、无事故,年终一次性奖励2000元。为了杜绝驾驶员为获得“节油”奖而发生的开快车、挂空挡行驶等行为,“节油”奖励办法也作出了调整:节油每升奖励2元,节油30升以上的部分则不予奖励。在此基础上继续节油超过5升以上的部分,每升还要倒扣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