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委政法委获悉,6月16日至7月上旬,省委政法委将对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情况进行考试和考核验收,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称:“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人员,人人都要参加考试……”
这位负责人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考试是对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特别是对全体干警集中进行考试,规模之大、涉及面之广,在我省政法战线前所未有。
省委政法委要求,各地政法各部门要正确处理考试考核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组织好考试考核,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做到考试考核和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考试考核,进一步引导全省广大干警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各项政法工作上水平。
问:
这是我省第一次在全省政法系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考核,意义何在?
答: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是每一位政法工作人员的一项重大任务。自去年4月以来,省委政法委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在全省政法系统内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次省委政法委对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情况进行考试和考核,其目的就是要准确评估各地政法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效和政法干警掌握相关知识的程度,特别是社会各界的满意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考核可以“以考促学”,有效调动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同时,通过考试考核,及时检验教育活动成果,从中发现教育活动存在的薄弱环节,有助于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推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问:
这次考试的组织方式与考试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分省直政法部门的考试,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的考试和党委政法委系统干部的考试。省直政法部门的考试,由省委政法委会同省直政法部门组织,处级以上干部由省委政法委组织考试,对厅级干部设专门考场,处以下干部由各部门组织考试;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的考试,由市县党委政法委会同政法部门组织,其中处级以上干部的考试由省辖市市委政法委组织;全省国家安全机关的考试由省国家安全厅统一组织。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干部的考试,由省辖市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省委政法委巡视组进行现场监督。考试内容是罗干、周永康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简编本)。考试由省委政法委统一命题,考试试题实行百分制。考试不得无故缺考,确因生病住院、出国等特殊原因没有参加考试的,由各省辖市市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部门重新抽取考题统一进行补考,确保一人不漏、人人参加考试。
问:
本次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本次考试考核从6月16日开始,延续到7月上旬,共分4个批次进行,不同批次的人用不同的试卷,具体是这样安排的:按照处级以上干部、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基层(庭、所、队、监狱)一线干警、党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四种类型,分四批集中进行。第一批,考试对象为省市县三级政法部门处级以上干部和三分之一基层一线干警,考试时间为6月16日(星期六)上午。第二批,考试对象为省市县三级政法部门二分之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和三分之一基层一线干警,考试时间为6月17日(星期日)上午。第三批,考试对象为二分之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和三分之一基层一线干警,以及第一批、第二批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时间为6月23日(星期六)上午。党委政法委系统干部的考试,于7月7日(星期六)上午进行。
根据干警年龄情况,考试分别采取开卷或闭卷方式进行,50岁以下(含50岁)的干警,统一实行闭卷考试,处级以下超过50岁的干警,可设专场同步进行开卷考试。对全省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核工作是这样安排的: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逐个单位进行。
6月15日前,省直政法各部门组织本系统,对照考核验收内容、基本标准,逐项进行自查;6月30日前,党委政法委组织考核验收;7月上旬,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对政法部门学习教育成效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最后由各级党委审核把关。
问:
针对不同批次的考试,考试的侧重点有什么不同?在试卷中会出现哪些题型?
答:这次考试由省委政法委统一命题,考试试题实行百分制。试题分为处级以上干部、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基层一线干警和党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四种类型,考试内容和难易程度,根据不同岗位干警特点各有侧重,比如说:处级以上干部要侧重考察联系实际,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理解和正确运用的能力;对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基层一线干警侧重考察结合本职岗位,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应用。
在题型上,主要有单项选择、判断、简答、论述、实例分析等。这次考试要形成由若干套考题组成的题库,由省委政法委统一密封保存。各省辖市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部门于每批考试前两天派专人专车到省委政法委题库中抽取考题,并在省委政法委巡视组监督下印制考卷。考卷在考试时现场启封,考试结束即收卷密封装订。
问:
考后的试卷是怎么阅评的?
答:省直政法部门处级以上干部的评卷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处级以下干部的评卷工作由各部门组织;市县两级政法部门处级以上干部的评卷工作,由省辖市委政法委组织,科级以下干部的评卷工作由省辖市委政法委组织市直政法部门进行。省委政法委巡视组对各省辖市和省直政法部门评卷情况,按百分之五以上的比例分类进行抽查。
问:
这次考核工作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对于这次考核工作,省委政法委也制定了严格标准,主要是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是否到位,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学习宣讲,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执法突出问题是否解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否提高等。
考核要求做到教育培训扎实有效,干警全员参加培训,一人不漏,规定的学习内容全部落实;对所、队、庭、科等基层单位负责人的重点培训和对重点执法岗位干警的专题培训扎实有效;干警考试合格率98%以上、优秀率70%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率在95%以上。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四类”案件逐案进行了审查,查出的问题得到了纠正,或订出了整改的具体计划,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原有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基本解决,新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幅度下降;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队伍形象明显改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了规章制度,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执法作风明显改进,推出一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树立了本地、本部门的先进典型,开展了学习活动,政法队伍精神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90%以上。(记者何永刚)
考试安排一览表
考试时间
6 月 16
日(星期六)上午
第一批
9:00-10:30
6 月 17
日(星期日)上午
第二批
9:00-10:30
6 月23
日(星期六)上午
第三批
9:00-10:30
7
月第四批 7
日(星期六)上午
9:00-10:30
考试对象
省市县三级政法部门处级以上干部和三分之一基层一线干警
省市县三级政法部门二分之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和三分之一基层一线干警
二分之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和三分之一基层一线干警,以及第一批、第二批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员
党委政法委系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