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行动。
会议宣布,这次行动整治的对象主要是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下简称“四种车”)。
整治行动实行将所有车辆先纳入、后管理,先管理、后规范的原则。对主动申报登记的“四种车”,经审核比对,排除盗抢、走私、非法拼装及其它涉车违法犯罪嫌疑,而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分别由公安交通管理和农机监理部门核发专段号牌,纳入户籍管理;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一律强制报废;对涉嫌盗抢的机动车,由公安交通管理和农机监理部门及时移交公安刑侦部门查处;对涉嫌走私的机动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移交海关查处;对属于非法拼装的机动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缴解体。
会议强调,从2007年8月1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
云南省县乡道路行驶的农用车、拖拉机、微型车、摩托车等屡屡肇事,据相关部门调查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县乡公路、专用公路无人监管,边远山区的乡村道路等级低、路况差,农用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无证驾驶、酒后开车、违章载客、客货混载等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大,而且处于交警不管,农机部门又无法管的监控盲区,从而引发重特大事故频频发生;二是拖拉机和农用车技术安全系数低,有的是已报废的车,安全更无保障;三是多数驾车人员没有考领驾驶证,驾驶技术很差,成为极具危险的“马路杀手”;四是该省乡村普遍无公交车和小客车,群众明知乘坐拖拉机和农用车不安全,因乡村之间山高路遥,行路困难,也只有冒险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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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3日8点20分左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境内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当场造成11人死亡、57人受伤。经查,这辆肇事车为无号牌货车,是个体司机饶明春2005年以2.5万元从个旧市鸡街镇购买的,没有依法登记;而饶明春本人也没有驾驶证。
2006年2月11日晚,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初步认定,造成19人死亡、11人受伤。事后查明,屏边县新现乡底咪村委会三社的吴正红驾驶一辆蓝箭130低速载货汽车,违章载客29人,因公路弯道多而急,汽车驶出了弯道路面,掉入约55米深的山沟。(记者储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