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 田雨)记者1日从公安部获悉,自4月份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枪支892支、子弹51748发,仿真枪7095支,管制刀具11246把,雷管32228枚、火(炸)药30610余公斤,剧毒化学品9489公斤。查处涉爆涉枪案件728起,查获涉案人员1335人。
据公安部治安局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决定自2007年4月至9月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这位负责人介绍,公安部将组织贵州、湖南、重庆和青海、甘肃、四川开展区域联合打击涉枪犯罪行动,并在全国开展集中收缴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统一行动,全面进行清查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仿真枪、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公安部1日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公安部将拿出专门经费,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将获得最高奖励1万元。
公安部治安局负责人同时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贵州、青海等重点地区非法制贩枪支案件的督促、指导力度,深化打击制贩枪支犯罪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时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公安部从3月1日至11月底在贵州、青海等重点地区开展深化防范、打击非法制贩枪支的专项行动。贵州、青海及相邻的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甘肃和枪支流入较多的广东、福建等10个省区市,被明确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
据介绍,今年1-4月份,10省区市共立非法制贩枪支案件94起,破案88起,抓获非法制贩枪支犯罪嫌疑人279名,捣毁制枪窝点34个,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团伙23个,缴获各类涉案枪支432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