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决定自2007年4月至9月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并下发了《2007年全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07年全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将开展雷管编号管理专项检查、农用硝酸铵改性处理专项检查、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对涉爆、涉枪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并结合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仿真枪、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着力解决当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据了解,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公安部将组织贵州、湖南、重庆和青海、甘肃、四川开展区域联合打击涉枪犯罪行动,并在全国开展集中收缴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统一行动,全面进行清查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仿真枪、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在2006年6月2日至9月30开展的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共收缴炸药3900余吨、雷管777万余枚、导火索483万余米,收缴枪支17.8万余支(其中军用枪2041支)、仿真枪63.8万余支、子弹475万余发,管制刀具206.5万余把;查破涉爆涉枪案件1.2万起,打击处理涉案人员6.6万人;依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厂点482个,摧毁非法制造枪支窝点19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