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数逐年上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比例在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在增大;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三类犯罪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90%以上。
除上述未成年人犯罪三大趋势外,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认为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化、成人化、暴力化倾向日趋明显,有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突出问题。
据统计显示: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9780人;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92574人。
2006年与2003年相比,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增长了32.66%。分析表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增长幅度远远大于同期成年人犯罪的增长幅度。
这位负责人说,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年初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等文件,修订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这些文件对在检察工作中如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做出了明确规定。
最高检: 应设专门机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机构、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将成为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精神的两大具体目标。
这位负责人说,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者专门工作小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指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专人办理。
据了解,自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地检察机关15年来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逐步形成了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制度模式。最高人民检察院自1998年与共青团中央共同开展的在全国检察系统评选“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四届,极大地推动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记者杜萌)

推进司法制度改革
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将逐步建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贯彻该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正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我国将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改革完善
中国平安网消息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国将积极推动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配套工作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
心理咨询师谈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教育不当是主因
“孩子身上有50多个‘鳄鱼’印记,是父亲用皮带头打的,这孩子逃学至今。”4月20日,在我省多个系统的心理工作者所举办的“犯罪与罪犯心理研讨会”上,众多心理工作者对目前家庭对孩子的教育状况提出见解,认为父母的不当教育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原因,建议父母结合学校、社会,理性教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