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单位不报案
“工地上的振动板和手电钻昨天夜里被人偷走了!”2006年9月的一天早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一家建筑公司的工地上,一名农民工发现公司财物被盗后,赶紧拨通了负责人王经理的电话。
“知道了!”王经理说完就挂断了电话。这位农民工心想,王经理肯定很着急,一定会火速赶到现场的。然而,直到当天晚上,他也没有见到王经理。
第二天上午,建筑公司一位技术人员带着新买的振动板和手电钻来到工地上。这名农民工终于忍不住了:“王经理报案了吗?”
“报案?公安局能将这些被盗的东西给你追回来吗?况且,报案还得到公安机关接受警察的询问,之后还要随时听候司法机关的传唤,王经理哪里有时间和心情找这个麻烦!”听了这位技术人员的一番话,这名农民工觉得自己真是“狗逮耗子——多管闲事”了。
农民工发现“商机”
2006年11月初,曾在这家工地上打过工的赵进粮将要好的邢大用等四名农民工叫到了一起:“这个时候,到处都是冰天雪地的,所有的建筑工地也早已停工,我们得想想挣钱的方法。”
“我们都是小学文化程度,又没有其他技术,就是下苦力挣钱的命。”四名农民工一时摸不着头脑。
于是,赵进粮就将上面这个“不报案的故事”讲了出来。
“明白了。赵老弟的意思是让我们一起夜里找活儿(偷盗)挣钱。这个我赞同。”赵进粮刚把故事讲完,邢大用就脱口而出。
但另外三人并没有立即表态。他们知道,邢大用曾在1990年就因盗窃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那时失手主要是因为一次弄的东西太多,现在看来,做啥事都不能贪求一嘴吃个胖子。”邢大用总结“教训”说,以后再干就“一点一点地吃”。
“对!这样干最保险了。”赵进粮分析说,现在的人都比过去有钱了,丢一点东西都能承受得起,就像王经理一样,他们不会轻易去报案的。
最终,五人将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胆子越来越大
第二天夜里,赵进粮等五人鬼鬼祟祟走进了他们曾打过工的一家建筑工地,盗走了一台价值数百元的切割机。
“由于是第一次,当时我们都很害怕。接下来一个多星期,我们都在探听工地上的风声,直到确信风平浪静之后,才开始瞄准下一个目标。”赵进粮在被警方抓获后向办案民警坦白。
连续试探着干了几次后,五个人的胆子大了起来,他们甚至开着卡车去盗窃。
今年1月24日,赵进粮等人将车开到奎屯火车站一家单位附近,准备盗窃该单位仓库里的电缆线。几个人摸到仓库门前后,发现该单位一点防范措施也没有,其中两人打起了退堂鼓:“一个月前我们才在这里干过,现在这个样子,会不会是欲擒故纵?”
“这是个国有单位,如果发案,对他们自己的声誉也不好。”赵进粮提醒说,仓库里的这些电缆线都是被当作废品存放的,尽管已“丢”过一次,但绝对不会引起该单位领导的注意。
果然,当天夜里,几人在该单位的仓库里“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挣”了两千多元。
就这样,从去年11月到今年3月,新疆奎屯市和克拉玛依市的几十个地方,都有赵进粮等五人留下的盗窃足迹。
45起案件仅核实7起
“赵进粮等五人偷盗过那么多地方,却没有一起案件受害单位或个人在被盗后去公安机关报案。”5月18日,奎屯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尹军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奎屯市一位市民“爱管闲事”,赵进粮等五人可能还会危害更多的人。
今年4月初,奎屯市的一位市民无意中发现了邢大用等人的“秘密”,就反复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反正别人就知道自己干的这一起案子,应该也够不上受处罚。”4月5日,心存侥幸的邢大用走进了奎屯市公安局。至此,一个由五名农民工组成的盗窃团伙逐渐纳入了民警们的视野。
4月13日,随着“老大”赵进粮被警方抓获归案,这个特大系列盗窃案终于真相大白。
目前,赵进粮等四人已主动交代作案45起,其中,在奎屯市15起,在克拉玛依市30起。但因为失窃单位“不报案”,现在仅核实了七起。“犯罪嫌疑人都到现场指认了,有些单位领导还矢口否认曾经发过案!”尹军说。
失窃不报案的背后
在记者采访中,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并非受害者不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其深层次的原因恐怕还是“怕麻烦、怕丢人、怕报复”的心理在作怪。要解决不报案问题,除了要加强宣传,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与犯罪行为作斗争外,还需要警方开辟多种报案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快捷报案;切实提高破案率,并及时将案件侦破进展及结果反馈给受害人;改变目前以发案数来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做法;要对“有案不报”的单位一旦查实即实行“一票否决”,让那些失窃单位不敢不报案。(记者
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