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治理 >> 打击犯罪
内蒙古一农民因自家场院失火殃及13户邻居被判刑
2007年05月20日 18:29:52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打印 关闭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20日电(宋景军、潘宝山)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农民王云福因自家场院失火,致使13户村民的场院被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万元,日前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宁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26日6时许,王云福在自家场院烧碎柴火,在火未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13时许,燃烧的碎柴火被风吹到相邻的李雨田家的场院,将李雨田家柴火引燃,火借风势又使村中另外12户村民的场院被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万元。

  法院认为,王云福用火时未确保安全造成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王云福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其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刘强 )
 相关稿件:
·沈阳“汽配城”4月6日特大火灾3名责任人被批捕 (05-18)
·北京地铁1、2号线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05-13)
·大兴安岭罕诺河草甸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05-12)
·"细节防火"确保湖北神农架林区26年无重大火灾 (05-11)
·西藏波密县发生林火 过火面积尚待估计 (05-04)
·大兴安岭森林火灾系人为用火引起 正侦查肇事者 (05-04)
·确保"五一"安全 公安部消防局督察组到广西督察 (04-23)
·江西实施督办制度实施 火灾调查要有时限 (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