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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杀6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首次开庭受审
2007年05月15日 21:34:5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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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5月15日电(记者朱立毅)震惊全国的董文语系列杀人、强奸、抢劫案15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出庭受审。

    庭审活动从当天上午9时30分开始,法庭在查明事实,听取了控辩双方、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意见后,于下午宣布休庭并将择日宣判。 

    犯罪嫌疑人董文语(资料照片)。公安部日前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特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董文语。 新华社发

    据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董文语从2006年3月至5月流窜于福建、浙江、江西等省,专在夜间攀爬窗户进入居民住宅进行杀人、强奸、抢劫犯罪活动。

    在这期间,董文语共杀死6人、杀伤2人,并强奸其中4名女性,仅在金华市区就杀害居民4人,并对其中的2名女性进行强奸。

    董文语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在当地居民中造成极大恐慌。公安机关经全力侦查,锁定嫌疑人董文语。2006年7月6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在全国通缉董文语。

    2006年11月16日凌晨,董文语在四川宜宾市象鼻镇爬窗进入一村民家中,窃得一部手机后从原路爬出窗外时,村民被惊醒并呼叫,董文语从二楼跳下时摔断右腿而被村民抓住。当地警方通过审查并根据董文语携带的物品确认了其身份。

    检方指控,被告人董文语的系列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29岁的董文语出生于浙江平阳县的一个小山村,11岁开始流浪,曾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入狱。

    连杀6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被提起公诉

    新华网杭州4月17日电(记者朱立毅)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17日被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和侮辱尸体罪依法提起公诉。

    公安部发A级通缉令缉拿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

    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 公安部日前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特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董文语。

    2006年3月11日至5月26日,浙江省金华市、福建省福鼎市、江西省上饶市连续发生5起系列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件,共杀死6人,重伤2人。经公安机关认定,上述5起案件为董文语所为。董文语,曾用名“涂典波”、“王民”,男,汉族,1978年10月26日出生,户籍地址为浙江省平阳县龙尾乡百尖村,身高1.60米左右,体态中等偏瘦,穿38码鞋,头顶有4厘米伤疤。身份证号码:330326197810266416。

 
(责任编辑: 郭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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