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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2007年05月15日 11:26:49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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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就“第一道防线” 担当“矛盾减压阀”

  近年来,人民内部矛盾呈现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性质复杂化和矛盾易激化等特点,辽宁大连市司法局坚持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筑“第一道防线”,做“矛盾减压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思路创新,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连市司法局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市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协调,司法全面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目前,大连市依托162个司法所,构建起覆盖乡镇街、社区和村屯,公安、法院、劳动、农业、土地等各方面力量协同配合,9000余调解员、2000多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的一张密密的人民调解网。

  机制创新,建立“两所一庭”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从2005年起,大连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在全市建立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两所一庭”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属于民间纠纷的,由人民调解组织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进行调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交给有关部门解决,人民调解组织协助调处。对较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牵头,召集辖区内人民法庭、派出所并邀请有关部门共同调处。同时,司法所与派出所、基层法庭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特点,指导本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大连市司法局还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依托“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专线,成立市人民调解指挥中心,将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电话联网,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的各项职能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机制。

  注重实效,“化解民间纠纷百日专项活动”成果显著。去年12月中旬,大连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化解民间纠纷百日专项活动”,全市共组成11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向乡村和社区的人民群众直接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在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通过依法说服、思想教育、情理感化、答疑解惑,不仅解决了大量的常见性民间纠纷,而且解决了一批社会难点、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广大基层群众普遍认为,“百日专项活动”是看得见、摸得着、行得通、见成效的实事、善事,是党和政府向人民群众送温暖、送关怀的具体体现。(文/辽宁大连市 国胜连)

 
(责任编辑: 周光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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