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近年来,江西省乐安县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乐安”这一活动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丰富和谐平安建设的内涵,切实改进工作措施,建立五大机制,促进和谐平安建设,共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格局。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该从预防、排查、包案、调处、处突、责任查究等六个环节入手,建立完善了县、乡、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四级网络。一是预防。坚持信息预防,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坚持超前预防,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前介入,将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二是排查。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三是包案。通过排查,对一些大的纠纷和村(社区)没有调解好的纠纷,由乡镇相关领导分片包干;对牵涉面大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由县相关领导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四是调处。依托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着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牵头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多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和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处突。进一步完善了处突工作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预案,果断处置,迅速平息事态,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六是责任查究。对因未履行职责而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
2、建立一把手负责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平安乐安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把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党委、政府的其他重要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各地都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乡(镇)、村均成立了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同时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点鲜明、生动活泼、效果显著”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建立齐抓共管机制。该县在平安乐安建设活动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平安建设的任务和措施细化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职责分工,精心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加强跟踪督查,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在抓好自身平安建设的同时,还积极与平安建设后进地区结对帮扶,广泛开展联系点共建活动。
4、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该县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真正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督办制度,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力、治安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加强督促和检查。同时该县注重认真总结近几年社会治安合治理考评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考评标准,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建立健全了平安建设绩效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
5、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大了对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并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财政下的综治经费保障机制,保证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对综治经费与和谐平安创建经费的投入,平安乐安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县乡两级政府对政法机关正常办案所需经费给予及时足额保障的同时,还投入900多万元加强对政法综治机关基础设施和装备设备建设。与此同时,本着“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加大市场化运作资金力度,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经费。(杨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