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黎川县在抓平安建设的过程中,把责任制的落实、完善、监督作为关键环节,责任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全县平安创建成效明显。
为了把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江西省黎川县进一步完善责任状的内容,分三类下发责任状,第一类下发乡镇责任状,体现全面性,突出每个乡镇场的工作重点;第二类下发县直重点部门和大型企业单位责任状,体现针对性,根据部门和企业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任务和要求;第三类下发综治成员单位的责任状,体现操作性,突出成员单位的不同任务。
该县综治委要求,每年年底县综治成员单位向县综治委写出工作总结,县综治委员要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并在综治委会上进行述职。通过述职制度,约束和考核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此外,凡发生社会治安重大问题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要向县综治委说明原因和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期限,凡出现重大社会治安问题的乡镇和单位,年终一票否决,去年县粮食局发生一刑事案件,年终综治工作给予了黄牌并通报。
该县把基层综治机构的设置、编制的落实,全县专职综治干部的配齐以及平安建议和综治工作的经费保障,作为落实责任状的刚性任务,至目前,全县已配备各级专职综治干部388人,其中15个乡镇、场配齐了专职专副科级综治办副主任,为做好基层综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全县不断加大对平安建设的投入力度,在保证综治专项经费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近两年来,黎川县筹资200万对规范化基层"三个中心"(即乡镇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信访接待中心)15个,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综治工作。(文/龙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