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户策划促销摩托车广告,竟以身试法伪造养路费印花。4月12日,龙红饶因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被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龙红饶在岳阳县城关镇经营广告店,2007年1月,经营摩托车行的屈某和刘某来到龙红饶的广告店,要求龙红饶为其车行做广告宣传,帮助他们促销摩托车。龙红饶“灵机一动”,将一张原始养路费印花扫描成图片上传到电脑,然后用电脑处理制作成空白养路费印花打印出来,再找他人私自刻了一枚“岳阳县地方摩托养路费征收所征费专用章”盖在印花上,将伪造的印花以每张10元的价格卖给屈某和刘某。屈某和刘某将这些假印花送给来购买摩托车的顾客,以此促销。(吴浩洁
胡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