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领导包案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重要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实行"五定四包"方法进行调处,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责任、定时限,包协调处理、包督查督办、包教育稳控、包停访息诉,努力把各项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进京上访、进京非正常访等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严肃认真查明原因,查清责任坚决实行责任追究。今年全县第一季度县级领导包案信访件7件,办结6件。
二、落实矛盾排查机制,及早化解不稳定隐患
一是建立"三心合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依托乡镇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乡镇信访接待中心整合起来,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受理、统一处置",合署办公。落实好"七个有",即有领导、有场所、有专干、有经费、有牌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有制度、有职责、充分发挥"三心合一"的职能作用。
二是建立领导接访日制度,有墟日的乡镇必须把墟日作为领导接访日,无墟日的乡镇必须每星期安排两天为领导接访日,切实做好倾听群众的呼声,帮老百姓理顺气,消除隐患和化解纠纷。
三是坚持县每月、乡镇每半月、村(居)委会每周排查制度。建立工作"台帐"。每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县信访局和维稳办。县维稳办和信访局在认真梳理归类后,根据县级领导分工,以书面形式报送各分管领导,以便及时研究调处化解措施。全县第一季度共排查矛盾纠纷89起,调处85起,调处率达95.5%。
三、落实信访控访机制,防止非正常越级访
一是积极做好信访的初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耐心答复、诚心帮助的接访态度对待来访群众。在初访时就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答复他们的合理诉求,让其有地方说理消气,没有积累怨气和矛盾,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二是提升控访能力。各单位和各部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采取灵活有力措施做好控访工作。一抓住"重点人"。即上访的老户,案结事未了的难户,近期诉求强烈的新户。二抓好稳控。把对象控制在当地。明确负责分工,实现杜绝赴京访,基本上没有赴省市越级访,减少或消除集体访、闹访的目标。
三是注重息访效果。坚持矛盾纠纷一边排查,一边调处,一边化解。充分运用好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探索与行政、司法协调相结合的"三调并举"的调解手段,建立好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体系,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做到"定纷止事",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四是完善信访应急机制。制定好信访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众赴省、京上访,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派出得力人员找到上访群众,并负责安全接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不出现滞留的现象。
四、落实督查督办机制,实行信访工作单独考核
为把维稳信访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从县委办、政府办、县纪检监察、组织部、维稳办、信访局及政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维稳信访工作督查组,采取每季度定单位、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四定"督查办法。
今年开始,我县信访工作实行单项考核,考评结果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政绩档案,信访工作倒数第一名的单位和乡镇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党政一把手不得提拔使用。
五、落实维稳预警机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随时掌握本地动态,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摸底排查,建好预警信息工作台帐,形成长效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快速联动处理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抓苗头,早落实,早处理,确保在事发之前和事发期间采取行动,使损失减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