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在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中,本着"根本抓领导、核心抓机制、基础抓投入、关键抓奖惩、长远抓保障、总体抓配合"的工作思路,保证了全省的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得到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5年以来,全省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下降3.79%,杀人、抢劫、盗窃强奸、绑架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几类犯罪立案数同比下降17.1%、8.7%、2.6%、13.6%、34.8%。全省破案26563起,同比上升0.28%。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确保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顺利开展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活动,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了工作的"六个到位"即:领导重视到位,思想统一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目标明确到位,权责划分到位。2005年,省委书记王云坤提出开展"建设平安吉林"的要求。省长王珉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建平安吉林"的目标任务。省里成立了由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设平安吉林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并及时下发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吉林的决定》,召开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将平安建设和综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平安建设"纳入了全省及各地"十一五"规划,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完善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机制
一是组织和人员保障机制。全省各地都成立了平安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市州创建办公室的专职工作人员都达到8人以上,各县(市、区)创建办也达5人以上,乡镇街创建办大部分达3人以上,有的还有单独办公室,有的专门配备了通讯设施和交通工具。
二是平安创建奖惩激励机制。省里每年都要下发《全省市、州建设平安吉林及综合治理责任状完成情况检查考评办法》,全省各地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下发了本地平安创建活动《考核评比办法》,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经济责任、领导任期目标结合起来,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提升挂钩,同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挂钩,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通过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切实增强了被否决部门、单位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使综合治理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促进了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
三是经费保障机制。各地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相当一部分经费来从事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延边州政府和省边防总队共同出资254.7万元,先后在全州4个主要边境县(市)一线村屯为2326户村民家中安装了BF-01型联动报警装置。松原市、县(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专项经费财政列支105万元,市县(区)两级为创建办拨付办公经费90多万元;市直政法部门共投入创建经费870万元。白城市仅为支持市公安局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就投入了2000余万元。修建派出所25个;拨专款80多万元购买巡逻专用警车20台;投资30万元购买计算机60多台;投入40余万元为巡逻防控民警装备350兆无线集群通信系统。通化市政府投资1000万元,为安监局安装了远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解决了9名事业编制成立了监控中心,实现了市、县、矿三级远程监控。试运行以来,共接到瓦斯超限报警128次,自动断电67次,有效地避免了煤矿安全生产恶性事故的发生。通煤集团也投资100余万元安装了瓦斯电子监测监控系统。
三、立足实际、致力改革,创新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
全省各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活动中,善于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大胆工作,创造出许多实用、有效的办法和经验。
吉林市积极构建防控"五张网"工程。社会面动态巡逻防控网,建立市区两级机动巡逻警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治安联防网建设,在市区重点易发部位建立了100个样式统一的治安岗亭,组织8000人治安联防队伍,依托治安岗亭开展社会面巡逻。各县(市)按此标准建立了708个治安岗亭。机动治安防控网建设,市综治办与都市110电台、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调动全市出租车司机协助打击现行违法犯罪。社区村屯防控网建设,将3万余名社会闲散居民和村民,组建成义务自防巡逻组织,依托村屯的708个治安岗亭、治安值班室,确保农村治安形势稳定。技防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企业内部、主要街路的技防设施及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建设。
长春市建立了"三防联动网络管理平台"。以当前保洁大队义务巡逻治安员作为社区周边街、路第一道防线,利用社区内部清扫员和保洁员,把他们的工作纳入到综合治理工作当中,义务巡逻,佩带标志,在自己负责的地域和场所巡逻看护,从而建立社区内部第二道防线,以楼道长、组长、片长作为第三道防线,"三防联动网络管理平台"使违法犯罪分子无机可乘,使可能发生的案件率降到最低。
白山市"两门两灯"和旧楼防护栏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新装"两门一灯"42385个,新按巷道路灯2510组,市区巷道路灯的安装率达到100%。全市楼房防盗门、楼宇程控门安装率和外凸式防护栏改造率达到了89%,楼道声控灯安装率达到90%。
通化市以开展树立10个乡(镇、街)、100所学校、1000个村屯(社区)为基层平安建设示范单位"十百千"活动为载体,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分别在示范单位以现场会的形式推广经验,促进了"十百千"工程建设的落实。
四、部门配合、各尽其责,使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真正成为社会系统工程
省直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和平安吉林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平安吉林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工作任务,使平安建设和本部门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省公安厅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省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90.8%,命案侦破率在全国排名第8位。公安部推广了吉林省命案攻坚的经验。全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搜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270条,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31个,破获刑事案件16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88人,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1亿多元,挖出了一批涉案保护伞。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受到高检院的通报表扬。省法院深入开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加强"维军权"法庭(合议庭)建设,加强涉军案件审理,进一步完善军权工作常态机制,充分发挥了"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的重要作用。省司法厅开展的"三争"活动量化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得到省委、司法部的首肯。全省监狱系统无脱逃事故,劳教单位实现了"六个零"目标。省交通厅对交通系统下发了建设"平安交通"活动考评暂行办法,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平安交通"评比之中。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过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来推动建设"平安吉林"活动,由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招聘专职治安员,较好地解决了专职治安员队伍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团省委综合施策,全面强化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组织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未成年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促进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妇联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省及各地平安创建活动的整体规划之中。省教育厅积极推进"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保证了全省校园的安全稳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围绕平安建设,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7年是建设平安吉林的机制建设年,要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强化措施,确保建设平安吉林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是推进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根本,必须始终坚持。
继续坚持以签订责任状为载体的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建设,通过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综治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责任状内容和平安建设考评办法的要求,认真搞好年度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的检查考评,兑现奖惩。加大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在突出社会管理的重点行业和部门的基础上,扩大对省直部门的考评范围,加大奖惩力度。
指导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检查指导,经常组织调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
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的同时,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处置机制,严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以平安县(市、区)创建为重点,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对已命名表彰的平安县(市、区)的动态管理,使其发挥好示范作用。在乡村、城市街道、社区、学校、旅游景区、医院、文化娱乐场所、家庭等,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维护基层平安和谐稳定。
(二)打黑除恶、严打整治,是推进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关键,必须不断强化。
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侵财性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发案上升的势头。
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等斗争,坚决打击查禁毒品犯罪和网络赌博、出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三)整合资源、加强防控,是推进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保障,必须抓紧实施。
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特别是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在全省城乡全面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构筑集打击、防范、控制为一体的治安网络。
继续抓好防控体系四个网络和三项工程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治安防范组织网络建设,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职业化。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规范和加强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继续落实好省政府关于采取购买社会公益性岗位聘用城区专职治安员的政策,做好年度的招聘、续聘,加强管理、使用和培训工作。不断总结专职治安员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的经验,适时对优秀专职治安员进行一次表彰。
(四)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是推进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核心,必须有效执行。
创新和完善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依法严格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打击流窜犯罪。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大力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加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衔接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路段"活动,大力整治铁路治安重点区段,维护经济大动脉的畅通。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总结各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成功经验,整合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拓宽基层社情民意收集和诉求表达渠道。要进一步完善、规范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作用,筑牢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吉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