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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发挥综治优势 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2007年02月12日 10:12:47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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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们从整合基层综治力量资源、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入手,着力加强乡镇(街道) 综治大院建设,全面推行村级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中心户长)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有效提高了基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了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适应形势,创新思路。

  驻马店市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多、经济基础薄弱,随着改革的深化、发展的加速和各种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呈上升趋势,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尤其是乡镇机构改革、取消农业税、精简"两委"人员、并村撤组之后,乡村两级维护社会稳定力量薄弱与不稳定因素大量增加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有效整合基层综治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以综治办为依托,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主体,集有关部门于一体的综治大院,在村(居)委会建立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中心户长)制度,整合乡村两级综治力量资源,形成整体合力,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深入开展的"瓶颈"问题。

  二、理顺体系,形成合力。

  在乡镇(街道)建立综治大院,综治大院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治办的统一协调下,以综治办为依托,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主体,聚合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民政所、土管所等有关部门的力量,统一设置综合服务大厅,实行联合办公,接待群众来访,掌握社情民意,排处矛盾纠纷,加强防范管理,落实综治措施,服务人民群众。成立综治党支部,由乡镇(街道)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支部书记,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任支部副书记,综治大院各部门的党组织关系统一归属综治党支部,加强对乡镇(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力量的组织领导和部门间的协调,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

  在村(居)委会,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配套组织建设的同时,建立以村级综治办为依托,以调委会为主体,由村(居)民参与的村级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中心户长)制度,本着就近居住,便于管理的原则,通过群众推荐、村(居)委党支部把关、乡镇(街道)综治办审定,在相邻20至30户农户中推选出一名热爱综治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并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村(居)民担任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会员、中心户长),在村(居)委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了解掌握稳定动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群防群治,督促落实各项综治措施,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三、健全制度,规范运作。

  一是集中办公和一站式服务制度。综治大院各部门,在每个工作日指派专人到综治大院综合服务大厅集中办公,联合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按照"统一受理、分类梳理、归口办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和排查出来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由当日值班领导填报矛盾纠纷问题呈报单,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转给有关部门限期办理,使群众反映和排查出来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能落实。二是领导轮流值日制度。综治大院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乡镇(街道)领导轮流值日制度,值日领导为当日的带班领导,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当日各项工作。综治大院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根据综治党支部的统一安排,轮流到综治大院综合服务大厅值日。三是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大院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稳定形势,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有关事项。四是定期排查和信息报送制度。村级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会员、中心户长)每周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上报一次,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每半月上报一次,重大矛盾纠纷随时上报,对矛盾纠纷做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五是协调会议制度。乡镇(街道)每半月、村(居)委会每周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研究解决。每次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写清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注明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会议纪要在报同级党委、政府的同时,上报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六是督促检查制度。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一些重大矛盾纠纷实行跟踪检查、限期督办、结后回访,保证调处措施落到实处。七是工作奖惩制度。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紧密挂钩,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建立综治大院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委、市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市综治工作的一项突出任务,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强力推进。市委书记宋璇涛亲自安排部署,多次深入基层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就地解决。为解决阵地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市综治委对综治大院的经费投入比例、办公用房标准、人员配备条件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进行不间断地督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进行现场办公,限期落实到位,直到逐项解决为止。为规范乡镇(街道)综治大院建设,市综治委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乡镇(街道)综治大院要达到"八有一公开",即:有综治大院综合服务大厅、有各项规章制度、有各类台帐记录、有工作流程表、有规范化调解室、有文件档案、有综治大院综合服务大厅值日领导排班表和当日值日领导公示牌、有乡镇(街道)领导接待日值班表和当日接访领导公示牌,综治大院各部门职责、负责人照片及联系方式公开。各县区党委、政府把建立综治大院列入重要议程,分别明确一位党、政副职专抓此项工作,并在阵地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市、县区两级综治委把综治大院建设列入综治目标考核,作为必查内容。去年以来,先后有21个乡镇(街道)因综治大院建设滞后而受到市、县区综治委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对27名负有责任的领导同志给予党政纪处理。目前,全市203个高标准的乡镇(街道)综治大院已全部建成,共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拥有办公用房2210间,工作人员7346人,交通通讯设备完善,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五、发挥优势,注重效果。

  (一)整合了力量资源,提高了化解能力。综治大院和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中心户长)制度的建立,有效整合了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中综治工作积极分子的力量资源,实现了各职能部门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了群防群治的优势,形成了工作的合力,较好的解决了过去因条块分割而产生的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组织不力和指挥不灵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方便了人民群众,密切了干群关系。综治大院和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中心户长)制度的建立,搭起了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的桥梁,促进了矛盾、问题的妥善处理和解决,方便了人民群众,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基层政权管理社会的能力,提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当地干部群众形象地称综治大院是掌握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的"信息站",是落实责任、跟踪问效的"督导站",是疏导矛盾、化解纠纷的"稳定站",是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综合服务站";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中心户长)是掌握村情民意的信息员、宣传政策法规的宣传员、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的督导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三)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通过综治大院和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会员、中心户长)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大量的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使各类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减少了群众上访事件,预防和控制了群体性事件及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据统计,乡镇 (街道) 综治大院建立以来,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4586起,2006年赴市以上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3.2%,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90.6%,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4.6%,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0.1%,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29.7%。全市社会稳定,政通人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驻马店市综治办)

 
(责任编辑: 陈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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