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日前出台五项措施,力争掀起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高潮。此前为了提高全省公安机关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2006年11月中旬,省公安厅还举办了全省打黑除恶指挥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的150名民警参加了培训。
这五项措施分别是: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打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打黑办”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本地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真正从思想上、领导上、组织上和物质上给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强力保障。
二是要进一步做细调查摸底和群众举报线索的核查工作,切实落实打黑除恶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打黑除恶中组织领导不力、线索摸排不上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不能及时查处而被公安部和省厅查证属实的,省厅将对负有责任的县、市(区)公安局领导和刑侦、治安部门及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对恶势力犯罪案件,各县区公安局领导要亲自挂帅担任专案组长,明确办结时限,一抓到底。
四是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五是进一步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