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寄语
当北京的老百姓突然发现家门口的警察多起来时,也许不明就里,因为没有看到“发案现场”。
一个360度旋转的摄像监控探头矗立在山东济南舜玉路花园小区的三岔路口,三三两两的巡防队员,或在小区转悠,或在路口蹲守。
见到警察的北京百姓心里会是安全的,因为警察来到了身边;生活在舜玉路花园小区里的居民安全感指数达到了98%。
2006年,像这样的安全画面正越来越多地刻入我们的脑海。社区民警、驻村民警、人民调解员、巡逻队员、保安员……越来越多的“维稳”身影出现在我们身边。他们,维护着治安、化解着矛盾纷争。他们,构筑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的都是让我们能睡个安稳觉。
感受2006年的稳定,平安建设是不可缺少的词汇。
200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
此后,各地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把维护稳定、维护治安、化解矛盾、解决公共安全问题都纳入了平安建设,创造出许多新鲜做法和经验。
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目前平安建设逐步向市、县、乡镇推进。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2006年,平安建设为中国的和谐稳定递交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
打黑除恶:宽严相济严字当头
严打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2006年,全国政法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狠抓了“严打”和重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针对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大批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黑恶势力土崩瓦解,一些地方社会生活和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人民群众拍手叫好,称赞打黑除恶“得民心、顺民意”
北京市怀柔区打掉雷纳刚等一批恶势力后,2006年1至8月怀柔公安分局110报警台有161天没有接到刑事类警情。
江苏省徐州市市区11家大型医院接收外科急诊人员较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前下降了35%,到医院就诊的“硬伤”人员也明显减少。
安徽李伟案、甘肃马冰冰案、河北韩氏四兄弟案、山西张更生案、吉林王平案等涉黑涉恶案件陆续告破……自今年2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批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恶势力土崩瓦解。
公安部分两批挂牌督办的63起涉黑案件,目前均已侦查终结。全国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96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799名。
全国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028件、15993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690件、6031人。
全国法院从重从快对一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宣判,截至10月底,一审已审结的涉黑案件中,仅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判处的就有76件71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占51.37%,重刑率远远高于同期判处的各类刑事案件34个百分点。
司法部要求,对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监狱关押;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应当实行跨省(区、市)异地关押。据悉,3月至10月,全国监狱新收押黑恶势力罪犯887名,已对黑龙江、陕西和安徽省收押的重大涉黑案件9名主犯进行了跨省异地关押。
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各级政法机关要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
这个严,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