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九月,湖北省召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去年以来全省各地、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并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发挥各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推进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校地共建共管机制和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执法即时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协调管理工作合力。建立督办通知和限期治理承诺制度,将学校和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满意度作为评估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社会参与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
二、加强学校管理,加大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排查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省内各地大力加强学校管理,制定和完善校园各项管理措施。加强校园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商业网点。重点抓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明确学校房产不得出租给个人用于经营饮食、网吧及有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娱乐门店;对于学校周边可能影响师生正常生活秩序或危及师生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场所,要从严审批、从严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排查以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的重点。对于校园及周边的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整治项目台帐,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三、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构建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意识。继续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法制副校长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深入推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贯彻落实,综治、公安、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四、加强协调沟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内容、要求,完善各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与要求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严格监督执法,加强日常管理与整顿。
五、是加强检查督办,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下级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周边整治工作走过场、或整治效果差,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严格按照《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进行通报或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在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面貌改变前取消其评先、晋级等资格。
六、进一步加强全省各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建设。各市州定期召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述职,研究协调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形势交流情况,研究有关工作。认真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简报》,总结推广各地和学校典型经验与做法,推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检查督办和信息报送工作,对重点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省领导与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实行通报和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