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今年4月《平安河南建设纲要》下发后,河南省虞城县积极探索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新路子,在农村建立居家式综治工作站,更好地落实了综合治理措施,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今年元月至10月,全县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案件305件,较去年同比下降19%,现已成功调处300起,调成率达98.3%,无一起进京、赴省越级集体上访,赴县、市集体上访数同比下降21%,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1%和25%,其中十类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6%,"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30%以上。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人为本,构建居家式综治工作平台
原来的村级综治组织都是设在村室,而村室一般都是建在路边村头,远离村民住户。村干部很少呆在村室办公,群众也普遍习惯于到干部家中反映问题。为了适应农村干部群众的工作生活实际,提高工作效率,该县大胆创新,在村组干部或群众家中建立综治工作站,作为最基层的综治工作组织。
(一)建立工作平台。该县一般从村组干部或有条件的群众家中选择1至两间房子作为综治工作站的工作用房。为了震慑犯罪,营造气氛,该县对工作站的外观进行了统一设计,刷成了醒目的、类似公安派出所的蓝白相间标志。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档案资料,从而把工作站建成功能比较完备的居家式综治工作平台。
(二)充实工作力量。除村组干部为工作站站长,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外,责任民警担任综治站特派员、驻村干部为工作站指导员,综治工作站也是他们的驻村工作站,是他们开展工作的阵地和场所。同时,为了解决警力不足和机构改革后乡、村两级干部较少的问题,该县从每20户群众中,聘任一名综治协管员,作为综治工作站的辅助力量。
(三)明确职责任务。综治工作站主要职责任务有四项,即法制宣传、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村务管理。
(四)健全规章制度。综治工作站统一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信息报告制度、值班制度、例会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帮扶制度、评议制度等,从而将各项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务实创新,建立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
综治工作站从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不拘一格,务求实效,建立了一套灵活高效的"四结合"工作机制。
(一)综治大院与农家小院相结合。该县把综治工作站建在家中,外观统一刷为蓝白相间标志,门口悬挂工作站牌子。工作站制作了公示栏和法制宣传栏。公示栏内有综治特派员、综治指导员、综治协管员基本情况和联系电话。法制宣传栏内有社会主义荣辱观、新农村建设标准、"五五"普法知识、荣辱榜、警情提示、村务公开、天气预报和当日治安防范值班表等。工作站附近还刷写了宣传平安建设工作的标语口号,绘制了创意新颖、形象生动的平安建设漫画。工作站建立健全了警情记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资料、治安防范责任示意图等工作资料,购置了治安巡防器材等。从而把农家小院变成了宣传法制、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开展巡防、服务群众的综治大院,实现了居家式办公,工作生活双兼顾,干部群众两方便。
(二)综治办公桌与农家饭桌相结合。在综治工作站,干部群众茶前饭后就可以交流思想,分析问题,理论是非,在轻松融洽的气氛中,在敞开心扉的谈笑间,饭桌就成了乡、村干部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纠纷的办公桌,而且往往事半功倍,能够取得在其他场合难以想像的效果。
(三)依法管理与道德约束相结合。综治工作站建成后,该县充分利用综治工作站点多面广、植根群众的优势,在全县农村逐步推行了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工作。所谓"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就是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矛盾纠纷、产生不稳定因素的事项,以合同、协议、纪要等书面形式,依法固定下来,以明确村组织和村民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使村务治理简约化。契约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社会治安、集体资产、土地承包、建房规划、政务决策、公共事务、农民负担和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10个方面。所有契约都经过律师把关、公告公示,群众自愿签订。通过签订契约,使村级事务公开透明、运作规范、执行有据,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对于违约和不认真履约的,不授予平安家庭,已评为平安家庭的予以摘牌,同时在综治工作站荣辱榜上予以公布,从而实现了依法管理与道德约束相结合。
(四)专门力量与群众力量相结合。综治工作的运转主要由综治特派员、综治指导员和站长具体负责,这是综治工作站的专门力量。同时,按照群众推荐、本人自荐相结合原则,从每20户群众中,选聘一名头脑清晰、有政策法律基础、有一定文化素质、群众威信高、热心社会事务的老党员、老复退军人、老干部、老工人、老教师或家居农村的在职干部职工,作为综治协管员。综治协管员有三项工作任务。一是组织看家护院等群防群治活动。综治协管员是义务巡逻的召集人和带班者。二是组织签订契约并监督执行。在实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过程中,综治协管员要深入每家每户做好宣传发动、征求意见和契约签订工作,签订后还要负责协助村委会做好契约副本保管、契约执行、违约处理等工作。三是代理矛盾纠纷。对于排查出来或者群众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综治协管员可以与当事人签订代理承诺书,实行双向承诺。综治协管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帮助被代理人解决问题,被代理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得越级上访。从而,既畅通了信访渠道,又规范了信访秩序,避免了事态恶化,将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综治协管员利用人地两熟,德高望重的优势,配合乡、村干部和责任民警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督促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已成为农村平安建设的一支有生力量。
三、多措并举,推进居家式综治工作站建设顺利开展
县委、县政府将综治工作站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确保这一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进展顺利。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居家式综治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综治工作站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拨出专项经费,用于综治工作站建设,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实行目标管理。县、乡综治委将综治工作站建设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考核,县、乡、村层层签订综治工作站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县综治委制订下发了《综治工作站考核评比办法》,将综治工作站的组织制度建设、办公设施建设、综治特派员、指导员、协管员和站长工作情况、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宣传教育、群防群治、档案管理等十个方面的工作予以细化、量化,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指标,明确了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从而增强了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及综治工作站人员的工作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综治委列出综治工作站建设进度表,实行了周报制度。专门成立了综治工作站建设督导组,由综治委几位副主任任组长,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批评落后单位,表彰先进单位,推动了综治工作站建设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