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西省抚州市熊新兴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数罪并罚,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华社记者章武摄
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有力地维护了当前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9个月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对打黑除恶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8月,中央政法委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各级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斗争的深入开展。目前,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当前社会和谐稳定。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实效。截至10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已经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6起,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起诉84起案件,法院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76件,此外还打掉恶势力1347个。如北京市打掉了以胡氏兄弟为首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判处胡氏兄弟等34人分别20年、19年等有期徒刑,并处以524万元的罚金。安徽省亳州市打掉了以李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以来在当地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一些地区社会生活、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更为和谐稳定。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今年同时开展的其他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今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比较平稳。今年1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374.9万起,比去年同期减少4.1万起、下降1.1%;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21万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1.3万起、上升3.4%。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3.8%、5.9%、13.8%、20.4%、25.4%。一大批黑恶势力被打掉后,一些地方的社会生活、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如北京市怀柔区打掉雷纳刚等一批恶势力后,今年1至8月份怀柔区公安分局110报警台有161天没有接到刑事类警情。
——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社会各界对打黑除恶工作纷纷表示支持和拥护。通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打黑除恶工作拍手称好,称赞打黑除恶“得民心、顺民意”。不少地方"打黑办"都收到了群众的感谢信、表扬信和锦旗。广大人民群众也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仅全国"打黑办"就收到群众来信2213封、举报电话4300余个、举报电子邮件461个。各地金融、工商、税务、文化、海关等部门都积极配合、支持侦办黑恶案件。
——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黑除恶合力。各有关部门在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斗争不断深入发展。中纪委和监察部下发《关于积极支持和配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密切关注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审理进度,加强指导、监督,有力推动了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涉黑案件尽快审结。最高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协调与指导,对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同时予以挂牌督办。各级检察机关加强批捕、起诉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充当“保护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33件、47人。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深入调查黑恶犯罪线索,先后挂牌督办63起重大涉黑案件,组织专家赴有关地方指导疑难涉黑案件的侦办,全力攻坚,并派出31个督导组检查、指导各地打黑除恶工作,对个别调查工作不利的公安机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司法部要求"对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监狱关押;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应当实行跨省易地关押。""对黑恶势力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必须报省级监狱管理部门审核,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的首要、骨干罪犯的判刑、假释,须报经司法部审核"等。这些举措有力地震慑了黑恶犯罪分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各地均成立高规格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或者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小组组长。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四川、安徽、重庆、宁夏等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本地打黑除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四川、北京、黑龙江、福建等地党委、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督导打黑除恶工作,并亲自组织研究黑恶案件的查处工作。有的省公安厅与各地、市、州公安局负责人签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落实了领导、部门、调查、案侦、防控、督查等方面的责任。有的省从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督导组,坚持经常性集中督导,全程掌握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湖南省委先后派出4个工作组和5个督导组,由副省级领导干部带队,分赴全省各地督导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四川省各地已陆续投入专项经费1300余万元,60余部新车。辽宁省从省长预备金中拿出1000万元作为专项斗争经费。
最近,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分四个片区召开全国“打黑办”主任会议,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斗争的情况,分析黑恶犯罪形势,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出部署。下一步,要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泛收集黑恶犯罪线索。各级政法机关要继续加强线索核查、侦查破案、案件起诉和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推动打黑除恶斗争取得更大的实效。工作中,要注重查办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注重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要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法机关为主体、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与组织、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形成打黑除恶的整体合力。
新华时评:打黑除恶务要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
此次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大特点,是重点“锁定”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严肃查办了一批与黑恶势力犯罪有关的职务犯罪案件。事实证明,“保护伞”不挖出来,黑恶势力除不了。要除恶务尽,斩草除根,就要下大决心深挖和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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