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经济之声]:
我问三个小问题:第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高发态势到专项打击,除了专项打击系列活动,会不会成立专门的部门整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第二,和上一个问题相关。刚才谈到的证券犯罪,比如说私募基金、海外上市、原始股等等,如果群众认购了这些东西,应该向公安哪一个部门举报,或者是挽回损失,包括涉及到老百姓的犯罪,涉及到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的交叉,比如说我的手机,经常收到这样那样的诈骗信息,可能涉及到公安和税务部门,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专门的部门让老百姓举报吗?
[高峰]:
我有必要介绍一下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设置情况。1998年公安部成立经济犯罪侦查局,目前全国有37000名经侦民警,从事这方面的任务。从公安厅到县的公安机关都有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门机构。你刚才说的是不是有针对经济犯罪专门成立的机构,我们从省到地市,有支队、大队等等,每个机构,涉及到金融、证券、市场、商贸等等,这里都有面临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问题。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是法律的分类概念,而是我们对犯罪形式分析以后提出来的犯罪的概念。
[高峰]:
至于你说的群众举报的问题,我们在网上公布有举报电话。当然,社会公众在接收到一些诈骗信息或者是发现诈骗活动以后,可以向相关的执法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我们公安机关举报,也希望大家上网浏览公安部的网站,上面有我们的举报电话。
[记者]:
您刚才提到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这些行为如何鉴别是非法或者是合法的?
[高峰]:
未上市的股票能不能买卖,证监会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监督,特别是面向不特定公众进行推销的所谓的“原始股”,它是违规的。至于是不是构成犯罪,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判断。当然,作为公众来说,我刚才讲了有很多的原因,他们确实很难作出判断。作为公安机关,对这一类是不是构成犯罪,也要经过慎重的调查,在掌握了证据、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准确的定性。当然,还是那一句话,当有人向你兜售所谓的原始股和描绘这家未上市公司的前景的时候,你不妨捂紧口袋,这个世界上很少有白吃的午餐,也许你能吃一顿,试过一次,但你再不要想吃第二顿。
[武和平]:
感谢大家今天出席我们的发布会,下一次发布会再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