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关口前移,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发生,形成了预防和减少涉法信访的长效机制,实现了信访量连年大幅度下降,今年1至9月该院涉诉信访量同比下降57%。
淄博中院从源头上创新制度化解涉诉信访。2003年该院创新的“判后释法”制度被评为山东省法院“十件大事”之一。几年来,“判后释法”得以全面推广,法官们在判前、判中、判后更加注重案件的调解和说理。
针对刑事被害人难以得到赔偿,不断上访缠诉的现象,淄博中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刑事被害人经济困难救助制度。淄博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每年从市财政拨出50万元作为经济困难专项救助启动资金,积极吸纳社会各界捐赠资金。
淄博中院将案件审判质量和信访、上访量与承办法官的岗位目标考核挂钩。以涉法信访拓宽审判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淄博中院建立和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审判管理监督新机制;通过案件评查,审限通报,发回、改判和再审改判案件评析,加强对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监督,止争息诉,形成了规范、高效的调解机制,目前该院案件调解率已达到60%以上。
淄博中院还建立了涉法上访老户的甄别和终结制度。对生活上确实有困难的上访户,法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配合,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最大限度地促使他们服判息诉。(岳永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