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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建小区安防要与公安联网
2006年09月26日 10:26:0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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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成片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安全防范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技防系统;同时,新建成片住宅小区设置的安全技

  术防卫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技术防范监控报警中心联网。这是天津市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提出的明确要求。

  据介绍,新出台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对安全技术防范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设置技防系统的范围和标准、技术防范的网络建设和安全技术防范的行政许可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范。条例规定,天津市公安机关主管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应当规划和组织建设覆盖本行政区域的技防系统网络;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对重要部位应当设置必要的技防系统,实施重点保护;新建成片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安全防范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技防系统;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新建成片住宅小区设置的技防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技术防范监控报警中心联网。

  此次天津出台的相关条例的另一大看点是,就保护隐私权问题设立专门条款,明确不得利用技防手段侵犯他人隐私,并规定单位和个人利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侵犯他人隐私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拆除;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记者王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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