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掌握“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情况,黑龙江省妇联协调省政协、省综治办组成视察组于近日对佳木斯、鹤岗、伊春市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深入到3个市的6个县(区)、12个乡(镇)、社区(村),听取了市、县(区)、乡(镇)“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各层次、各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视察了社区、村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情况,并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行面对面的指导。
通过视察发现,黑龙江省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按照省妇联等六单位的要求,迅速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切实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日程。各地高度重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妇联、综治办、共青团、公安、司法、广电等六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文件,明确活动内容、措施和要求,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当地平安建设的内容,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二是深入宣传,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妇联组织采取举行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发倡议书、悬挂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走社区进村屯、入家入户的方式,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扩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覆盖面。佳木斯市在市中心广场举办了有市五大班子领导及全市4个城区、22个单位共同参加的平安建设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宣传日活动,市妇联领导发表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电视讲话;
伊春市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三是创新载体,深化了创建活动。鹤岗市妇联与市日报社、市广播局、市文化局联合开展了“知荣辱、促平安”主题活动,提出了“勤劳致富型家庭”、“科技型家庭”、“服务型家庭”、“学习型家庭”、“团结互助型家庭”、“尊老型家庭”、“和谐型家庭”、“诚实守信型家庭”、“遵纪守法型家庭”、“艰苦奋斗型家庭”等“新十型家庭”创建活动。与市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红益家电开展了“关爱女性,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为弱势妇女免费诉讼代理、妇科病检查,为100名贫困妇女儿童提供援助,成立了“温馨话室”,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给予情感的帮助,对双亲到外地打工的儿童给予心理和法律上的帮助;佳木斯市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规划中,提出了“平安村屯”、“和谐家庭”、“新农户”、“新农妇”等具体标准;伊春市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创建“和谐家庭”、“五无家庭”、“零暴力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美德在农家”等创建活动融为一体,增添“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近一年来,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区、单位领导对“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创建工作不够主动;宣传覆盖面小,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创建活动还不够深入;创建活动的方式、载体、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