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绍兴市关于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的部署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平安诸暨”、“法治诸暨”建设,诸暨市妇联、综治办、团市委、公安局等六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并从四个要求、二个措施切实抓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要求各镇乡、街道和各社区、行政村要及时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创评机制。二是加大宣传,要求充分运用媒体宣传、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知晓率。三是抓好结合,要求将“平安家庭”与“文明家庭”、“文明村(社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四是加强协作,要求各成员共同努力,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上下功规,切实提高创建实效。
为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有点可抓,抓出成效,市妇联召开专题会议,推广了我市枫桥镇创建“平安家庭”的具体做法和经验,并就工作要求和难点作了研究探讨;同时,市妇联还设计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记事薄》,发放到每一个行政村和社区,使创建工作真正做到有形化、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