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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警方出台奖励办法 举报涉恐犯罪最高奖5万元
2008年07月25日 11:01:56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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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下午,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宣布,对于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的市民,查证属实后,将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为了使奖励措施有据可依,长沙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对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的奖励办法》,办法规定,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恐怖犯罪案件线索的,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恐怖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人民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由公安机关在上述规定奖励幅度内分别确定奖励金额。办法还规定,举报人在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长沙市公安局局长龙建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涉恐、涉黑涉恶、犯罪,是长沙公安机关根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推行对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实行奖励之后出台的又一重大举措。大量的事实证明,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暴露在市民眼前,举全警之力,合万众之心,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同暴力恐怖犯罪和黑恶犯罪作坚决斗争的行动中来,这既是确保社会稳定安全的紧迫需要,也是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正义的现实要求;既是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创新实践,也是实现有限警力和无限民力相结合的必由之路。龙建强还表示,对于上述承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言而有信,言出必行”,按照出台的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不折不扣地坚持兑现奖励。记者赵文明 通讯员向波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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