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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2008年07月03日 09:56:34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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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从七个方面着力,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回答了事关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曹建明检察长就深入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把深入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一是要认真传达学习专题研讨班精神,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各地检察机关要在“回头看”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学习讨论方案的时间安排和阶段要求作出相应调整。二是要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始终,为学习讨论活动夯实理论基础。三是要切实抓好集中教育培训,重点抓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新任领导干部、新招录检察人员的集中培训;对检察人员的普遍教育、集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四是要举办好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活动,通过召开纪念座谈会、英模代表座谈会、收看检察影视作品、开展征文比赛等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总结历史、展望未来。五是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广泛开展案件评析、以案析理、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学习讨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要领导带头,强化督导。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查摆整改。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下级检察院的督促指导。高检院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地进行督促抽查。七是要加强舆论引导,用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推动学习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

  当前,各项检察工作任务非常繁重。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兼顾,处理好工学矛盾,认真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尤其要把实现“平安奥运”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同时,检察机关要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加大查处和预防灾区恢复重建过程中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化解地震灾难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记者 徐盈雁)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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