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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2008年07月01日 08:37:08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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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与当地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和群众座谈时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坚定不移地改进司法作风,始终确保司法廉洁。

  6月30日下午4点,沈德咏一行顾不上歇息片刻,就直奔崇武镇政府会议室,与12位来自惠安县和崇武镇的省、市、县人大代表和县、镇、村基层干部举行座谈。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出席座谈会。沈德咏首先表示:我今天来,是积极响应周永康同志和王胜俊院长关于大法官要深入基层直接问计于群众的号召,来听取大家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各位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通过身边事身边人,具体地谈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加强法院工作的建议。大家不要客套,直截了当,畅所欲言。

  与会同志分别就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解决执行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裁判如何实现合法又合情合理、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广泛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沈德咏表示: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基层基础工作,具有很大的意义。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法院工作,及时提出更多的批评和建议。

  沈德咏指出,人民法院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是要坚持司法工作的人民性和大众化,坚持群众路线,确保司法工作始终贴近社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首先,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这是司法的生命线。不能仅仅满足于判决了事,更要解决好群众的矛盾纠纷和诉求。要更多地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其次,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解决好司法亲民、便民和利民的问题。要想方设法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司法权威是建立在人民的认可、拥护和支持基础之上的。法官不能高高在上,把自己封闭、孤立起来,否则老百姓就对你敬而远之,就不认可你。要加强司法便民,以有利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我们再难也不能难老百姓,不能把我们的工作困难转移到老百姓身上。要努力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能简不繁,能调不判,以最有效的方式解决纠纷;第三,要贯彻专群结合的方针。我们生活在人民群众中,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应该有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度和深度;第四,要坚定不移地改进司法作风,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旧衙门作风。不要稍微有点公权力,就自觉不自觉地与人民群众拉开了距离,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第五,要确保司法的廉洁。廉洁是司法的本质属性,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也是司法权威的根本保证。要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排除不公正不廉洁的因素。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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