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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坚持"三个至上" 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2008年06月20日 15:35:28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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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在北京闭幕。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等政法领导干部在闭幕式上发言。 以下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发言全文:

     6月20日,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在北京闭幕。图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在闭幕式上发言。 徐龙刚 万云摄

  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  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文显

  (2008年6月2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通过参加这次研讨班,使我对胡锦涛总书记和永康同志关于"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思想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下面,我就努力践行"三个至上",谈一些认识。

  一、"三个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胡锦涛总书记把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置于政法工作的"至上"位置,深刻表明这三个方面对于政法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和最高原则性,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方向。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人民法院的政治本色;只有始终把维护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才能找准司法工作的定位和着力点,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司法宗旨。人民法院只有始终把人民的呼声与愿望作为谋划和推进工作的出发点,把人民的期待与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切入点,把人民满意与赞成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法治原则。人民法院只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真正体现党的意志,确保各项工作真正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三个至上"是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

  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法院既有新机遇,更有新挑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

  党的十七大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要求。人民法院只有加快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不断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断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对司法制度的新要求。

  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寄予了新期待。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和多元化。人民法院只有深刻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诉讼期待,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切实解决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司法不廉等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国内外形势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新考验。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凸显,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问题突出,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大量存在。西方国家对我渗透和分化活动猖獗,利用炒作司法个案对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行攻击。人民法院必须高度警觉、积极应对,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承担起保障国家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责任。

  三、忠实践行"三个至上",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践行"三个至上",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要始终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找准法院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要主动接受各级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对重大部署、重要决策,以及涉及全局问题、敏感问题、社会热点问题的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及时向党委及其政法委汇报。要坚持做到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的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实体与程序、审判与服务等重要关系,努力追求和实现司法活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实践司法为民宗旨。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优先审理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类案件,着力保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利益。要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涉诉信访问题,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畅通申诉再审渠道,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为民、便民、护民、惠民的各项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认真落实巡回审判、简易程序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真正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使每一个公民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三是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从司法制度和工作机制上保证公正司法。要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司法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做到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为"三个至上"在法院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总之,我们将以这次专题研讨班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于"三个至上",坚定不移地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定不移地做"三个至上"的信仰者、实践者。

 
(责任编辑: 袁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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