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符合政策规定的,实行迁入地一地受理;公民到地级以下(含地级)城市投靠配偶,可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婴儿取名,户口登记机关可提供本县(市)范围内重姓名、冷僻字查询服务。”这是湖北省公安厅日前新推出的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之一。
湖北省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在公布后得到认真贯彻执行。这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既有放宽审批条件的,又有减免办理费用的,既有拓宽服务渠道的,又有减少审批环节的,充分考虑了群众的不同需求,使管理更加科学化、服务更加人性化。
据了解,近年来,湖北省公安机关先后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如全省交警部门对十八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先教育后放行等,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肖新民
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