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受灾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面临种种困难。为了切实方便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四川省公安厅经研究制定了《治安户政部门服务受灾群众支援灾区重建的十条便民利民措施》,于今日向全省发布。
发布通知中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千方百计、创造一切条件,尽快恢复灾区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的日常工作。派出所因房屋倒塌、人像采集设备损毁无法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县(市、区)公安局要尽快将受损派出所相关户籍业务合并到邻近派出所或县(市、区)公安局。
十条便民利民措施主要包括:
简化办证手续,开辟“受灾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绿色通道”,免费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在受灾群众聚居点设立临时办证点,方便群众办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由受灾群众本人申请,公安机关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比对,本人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一致的,直接办理;
免费办理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对急需用证的受灾群众,其户口所在地市、州范围内户政管理机关都应为其免费办理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出具证明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此外,十条便民利民措施还就放宽灾区新生婴儿落户条件、简化灾区死亡人员注销手续、放宽受灾群众住宿登记条件等进行了规定。(记者马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