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吴玉华
举办2008年奥运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百年企盼。北京奥运会不仅是一场体育盛会,更是一次民族精神的展示,一次国民素质的锤炼。北京通过奥运会向世界展示的,不仅是良好的“硬件”建设,更是国家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以及市民良好素质的“软环境”建设。2005年以来,北京市司法局以提高市民法律素质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奥运法制宣传工作,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载体,全力唱响“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为提高市民的奥运法律素质和成功举办奥运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营造“人文奥运法治同行”社会氛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人文奥运”的思想基础,提高市民法律素质是实现“人文奥运”的重要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出的“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中,“人文奥运”是核心和灵魂,这一理念的基本内涵就是传播现代奥林匹克精神,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认为,奥林匹克精神是一种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体育竞技精神,与法治所追求的公平、公正理念息息相通。“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充分体现了“公平向上,讲求规则”的奥林匹克精神,也是实践“人文奥运”理念的重要和有效途径。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市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激发市民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养成人人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奥运法制宣传计划》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奥运法制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等一系列奥运法制宣传工作部署文件,号召全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在筹办奥运会期间,听到法宣的声音,看到法宣的工作,做出法宣的贡献。
抓好面向市民的普及性宣传教育
法治奥运是现代奥运会运行的模式,根据奥运筹办和举办工作的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宣传内容、宣传地区和宣传人群是开展好奥运法制宣传的前提。在经过认真研究并结合北京实际的基础上,我们提出面向市民普及性宣传的重点内容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为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等10余部与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普及性宣传内容。奥运法制宣传的重点地区是:有奥运比赛场馆和训练场馆的10个区、场馆周边35个街乡、281个社区,奥运火炬传递路线涉及的393个社区(村)及62个旅游景区为奥运法制宣传的重点地区。奥运法制宣传的重点对象是:对全体市民进行普及性宣传;对奥运场馆、奥运火炬传递路线及重点旅游景区所在地居民进行重点宣传;对奥运赛会志愿者和城市志愿者等直接参与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对境外游客等进行告知性宣传。3个重点的确定,使我们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力量投入更加集中,奥运法制宣传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有针对性地编发奥运法制宣传品
为使奥运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市司法局从与筹备奥运相关法律法规中提炼出100个知识点,编印80万册《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奥运场馆周边居民,每户一册。随后又在100个知识点的基础上,创作了朗朗上口、通俗易懂的“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印刷17万张宣传海报,张贴到全市近7000个社区(村)及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十要十不要”一经宣传,立即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欢迎,一些文艺工作者以“十要十不要”为内容,制作了歌曲、快板、三句半等文艺作品,在群众中广为传唱。各地区还以“十要十不要”为内容,制作了学习用品、环保袋等各种宣传品,受到群众的欢迎。
打破常规利用交通干线开展宣传
为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们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打破常规,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特别是发挥交通干线和公共场所的优势,形成了多形式、广覆盖、立体化的宣传声势。利用720块公交车站候车亭灯箱,开展为期6个月的奥运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在地铁1、2、5号线和城铁13号线人流密集的站台,发布了200块奥运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利用长安街沿线、北京站、央视工地、中关村大街、两广路大街等36条主要干道的建筑工地围挡,张贴奥运法制宣传画22300平米,悬挂奥运法制宣传灯竿旗8480面。
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大众传媒优势
新闻媒体是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各类大众传媒是传播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为此,在奥运法制宣传中,我们先后在北京广播电台、《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普法网等媒体连续宣传100个奥运法律知识点。在北广移动电视开办了10分钟的固定普法栏目《与法同行》,全市已安装移动电视的13000辆公交车、6000辆出租车、2400辆社会商务车及年底前安装的地铁1、2号线的站台、城铁5、8、13号线车辆中均可收看,每天可收视人群达700万人次。今年3月我局又在北京电视台开辟专门时段,播出100集FLASH奥运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片《福娃说法》,使社会面宣传进一步扩大。同时,我局还制作了10余部宣传奥标保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及社会治安等法律法规的FLASH动漫宣传片,在重点地区的电子显示屏播出,在电影院、流动放映队的电影加片中播出,扩大了宣传效果。
利用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奥运“软环境”的全面提升,需要全民的广泛参与。我们利用奥运倒计时500天、一周年、300天、200天纪念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广泛开展了奥运法制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及法制游园会、法制文艺、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奥运倒计时500天,在100辆公交车身和车厢开展了历时6个月的“迎奥运首都公交车厢流动普法大课堂”,宣传面达到51条公交线路,全市每天接受奥运普法教育的人数将达到20多万人次。这些活动不仅推动了奥运“软环境”建设,也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近3年来,我市坚持把奥运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实现“人文奥运”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提高市民法律素质促进市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目前“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已深入人心,市民法律素质日益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奥运法治氛围,为筹办奥运和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