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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 贯彻大学习大讨论
2008年04月28日 11:12:14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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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平安网消息:青海有序推动"大学习、大讨论" 活动深入开展。为贯彻中央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近日,青海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认真组织动员,做好思想发动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思想发动,使广大政法干警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干警的政治热情和内在动力。省委政法委、省各级政法机关都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地)党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政法机关要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工作责任制,确定领导干部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分类指导。

  加强教育培训,深化思想认识

  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学习教育:一是集中学习。各级政法机关要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培训,重点抓好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在认真学习必读篇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所侧重。二是专题研讨。省委政法委将在4、5月间,举办州(市、地)政法委书记和政法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讨班。各州(市、地)政法机关和省直政法部门也要视情办班,集中研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解决执法办案的政治方向、重大原则和重大政策问题。三是教育培训。6、7月间,省委政法委将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为主题,举办新任政法领导干部学习班。各地各部门要举办新招录政法干警培训班和所、队、庭、科等基层政法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四是理论宣讲。各级政法机关要选调理论宣传骨干和先进模范人物组成宣讲团,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要联系自身学习成果和工作实际向广大政法干警作理论宣讲报告或学习辅导。

  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要找准切入点,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重点研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问题,构建专群结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问题,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等问题,力求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推动政法工作发展。二是组织自查自纠。要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紧紧围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深入开展"四个一"专项工作,即开展一次查找作风和工作落实方面问题的专项工作,完善一套抓工作落实的制度措施,开展一次以工作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评议活动,开展一次查纠"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专项活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认真清理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并根据新情况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创新制度。要建立健全制度运行机制和督办机制,明确制度执行的责任主体和目标要求,对制度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督查。四是推进效能建设。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继续加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服务场所建设,充分发挥"一站式办事"、"一条龙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在州、县两级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开展以"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认真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把工作落实情况与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年度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把抓落实、办实事、见实效体现到干部考核评价中去。

  严格考核验收,落实各项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看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是否有了新的收获和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作风是否有了明显的加强和改进,活动是否达到了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是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满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省委政法委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分批次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也要组织督导检查组,分阶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结束前,要组织考核组对各级政法机关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颜久梭)

 
(责任编辑: 商艳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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