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为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思想政治建设,近日,山东省委政法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对全省高等院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出部署。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方针
在高等院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法治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迫切需要。指导方针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则的要求,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持之以恒地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努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信仰者、传播者、实践者。
结合实际,科学安排,落实教育任务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各院校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教学内容,确保在校学生(学员)人人受到教育。政法类院校和高等院校法学院系(专业)、省政法部门所属培训院校,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课程作为必修课独立设置。各类培训班要安排专题教育,并进行考核。同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有机融入法理学、宪法学等相关法律专业课程的教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渗透到全部法学教育中。高等院校非法学类院系(专业)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纳入《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要以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基本依据,紧密联系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际和学生(学员)思想实际,科学设计教学内容,选好配好教学力量。
(二)积极创新教育载体和途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课堂教育与院校普法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报、校刊和校园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阵地,运用文字、图片、录像等多种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占领网络教育新阵地,把校园网建成宣传、普及和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院校教育的资源优势,不断推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治文化精品。
(三)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教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要在充分调动和发挥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积极性的同时,注意发挥法理学等法律专业教师的作用。组织他们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西方法治思想进行分析和鉴别,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员)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的倾向,在思想上真正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澄清什么、更新什么。
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高等院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指导、推动工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省政法部门要认真抓好所属院校的教学、研究工作。各高等院校要建立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学校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院校党委要严把教育方向,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法治思想的影响,为开展相关的教学、科研、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情况和效果,纳入高等院校办学质量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党的建设评估体系,作为院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定期检查或评估。
(颜久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