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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领会精神实质 抓出大学习大讨论学习成效
2008年04月28日 10:56:35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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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平安网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全面部署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落实中央政法委的工作部署,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结合贯彻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主要内容如下:

  突出研讨重点,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

  各级人民法院要原原本本地学习相关文件,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一要深刻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法院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二要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三要深刻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宗旨和目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要深刻把握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五要深刻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抓出成效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在于联系法院工作和法官思想实际,找准结合点切入点,抓出实效:

  一是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审判与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上。坚持以定分止争为目标,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坚持以宽严适度为基点,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充分运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

  二是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法官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上。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通过开展以案析理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司法廉洁建设,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推进以人员分类管理为突破点的法官职业化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统筹使用司法人才,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结合中央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加强法官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能力。

  三是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司法体制改革得到全面推进上。在工作部署上,要一手抓现有改革措施的完善与落实,一手抓深化改革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在具体改革上,要进一步抓好死刑核准制度改革,深化民事案件、再审案件级别管辖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标准,在职权配置、队伍管理和司法保障等方面突破重点难点,不断取得新进展。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各级人民法院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各级人民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工作报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理论学习的中心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在自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四个专题学习。二要认真抓好新任领导干部、新进法院人员和基层人民法庭负责人的集中培训。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边学习边贯彻、边讨论边落实的原则,认真组织上述人员的全员培训,在此基础上,切实抓好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普遍教育,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司法为民观念。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大宣讲活动。各高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宣讲团,选调理论宣传骨干和先进模范人物,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和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直接传达到基层每位干警。(颜久梭)

 
(责任编辑: 商艳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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