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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院贯彻最高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08年04月02日 15:04:15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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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1日)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高级法院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贯彻,要求认真落实王胜俊院长的讲话精神,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思考和领会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政治方向,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将工作的重心向基层倾斜,全力抓好审判工作,重点抓好涉诉信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要紧密联系浙江法院工作实际,围绕司法能力、审判作风等内容,突出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注重依法公正审理涉及民生问题及群众权益的案件。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要紧紧围绕上海的“四个中心”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服务大局。要牢牢把握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点,要拓宽思路推进改革,确保司法的公正和高效。要更加自觉接受全面监督,在更广层面上听言纳谏,确保审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省法院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把查摆问题作为关键,把整改作为重中之重。要努力从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清除本位主义、克服特权思想和利己主义、推进司法文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收到实效。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推动审判与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紧紧围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推动法官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紧紧围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推动司法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紧紧围绕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防线,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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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商艳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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