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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再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援助案件范围扩至16类
2008年03月31日 08:51:55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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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继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2007年家庭人均月收入520元以下,提高到家庭人均月收入630元以下。同时海口市还将外来务工人员列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使其在法律援助方面享受到与本市市民完全相同的待遇。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海口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获得的信息。

  据了解,海口市除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外,还将受理民事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扩大到了16类,在原规定6类民事受案范围基础上,扩大到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16类。(杨燕生) 

 
(责任编辑: 商艳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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