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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57%的县级公安成功瘦身 “加减乘除”效应凸显
2008年03月15日 11:07:27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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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代表:巴掌变拳头威力更大

  “一个人身材过胖,奔跑肯定不会快。同样的道理,作为打击犯罪、服务百姓的公安机关,机构臃肿、职能重叠,怎么可能履行好职责?”

  提起县级公安机关改革,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桑海分局局长万凯代表举双手支持:“虽然我们还在试点中,但前景看好。”

  据了解,自2006年11月公安部部署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工作以来,目前全国57%的县级公安机关成功“瘦身”。2007年11月,重庆在全国率先完成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

  与万凯代表相比,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光磊代表无疑算是“过来人”了。

  当记者问到效果如何时,刘光磊代表用一句话全部囊括:“巴掌变拳头打击犯罪威力更大,‘加、减、乘、除’效应凸显。”

  加法 机关瘦身警力下沉 年轻干部舞台更大

  长期以来,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交叉,成为一种“通病”:一边是机关人浮于事,一边是基层警力严重不足。

  2006年11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就此拉开了县级公安机关改革的帷幕。

  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重庆市推进“大政工、大指挥、大国保、大刑侦、大治安”的大部门设置模式,明确提出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8+3”(即8个必设机构,3个选设机构)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机构改革。

  “我们一边给机关‘瘦身’,一边积极引导年轻的、有能力的民警下基层。”刘光磊代表说,基层天地广阔,舞台更大,更容易实现自我价值。

  民警谭伟平无疑是“沉”到基层的一个典型。他原来是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办公室的一名民警,2006年大学毕业考入公安局后,就一直呆在机关。

  “一杯茶水一支烟,一张报纸过半天”,这样的状态让刚参加工作时的那股子冲劲日复一日地消磨殆尽。

  恰巧这时,改革的号角吹响了。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江河。我愿意下到社区,到群众中去,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在向组织的申请中谭伟平动情地写道。

  去年10月,谭伟平如愿以偿“沉”到石柱县南宾第一派出所,每天他忙碌的身影总是出现在巡逻防控的第一线,出现在对辖区居民的走访中。

  “苦点累点算什么,群众的满意就是咱当警察的最大满足,在这里,我找到了自己的舞台。”谭伟平的话很实在。

  据了解,改革后重庆市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由352个减少到216个,减幅达38.6%。全市县级公安机关的一线实战警力由87.23%上升到90.53%,其中派出所警力由43.94%上升到47.67%。

  减法 职数增多职级不变 老同志吃上“定心丸”

  改革当然会有阻力,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碰到最硬的“钉子”就是人事待遇。

  现已51岁的粱统华从警30余年,踏实的作风和出色的业绩使他走上了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的岗位。

  一听到办公室要并入指挥中心,粱统华有点坐不住了:“自己年龄大了,虽说该让年轻同志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但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换来的职级待遇还保留得住吗?”

  令粱统华忧心的问题,作为重庆市公安局的“掌门人”,在“改革”之初刘光磊代表早已深思熟虑过了。

  “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难点就在于如何处理机构精简与保留干部职级待遇之间的矛盾。”刘光磊代表告诉记者,我们要求各县公安局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人事等部门进行沟通,正确处理好“无情改革”与“有情操作”的关系。采取干部高配或扩大非领导职数比例等措施,保证干部待遇不因机构撤销而降低,最大限度减少震荡。

  粱统华的心结“不解自开”,丰都县公安局给他保留了正科级的职级待遇。如今粱统华已愉快地接受了组织的安排,一如既往地工作在新的岗位上。

  据统计,改革后重庆市县级公安机关230名领导职数高配为正科级,增幅139.6%;355名高配为副科级,增幅9.2%。

  乘法 强客战斗力几何倍增长 打击犯罪“手到擒来”

  今年春节前夕,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气氛中,重庆市梁平县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导致一死两伤的恶性案件。

  当晚,梁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一面调集路面巡警设卡堵截,一面指挥刑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往案发现场。精简整合后的机构运转高效,配合密切,仅用了三天,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归案。

  “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带来的是战斗力的几何倍增长。”江苏省新沂市公安局局长刘丽涛代表对此也深有感触。

  “我们新沂市是一个县级市,地处山东和江苏的交界处,治安情况比较复杂。前些年,抢夺、抢劫案件多发。”刘丽涛代表告诉记者,这次机构改革,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刑侦、治安、派出所的精英,组建了一支28人的巡防大队,专门维护整个城区的治安。目前,“两抢”案件几乎绝迹。

  “职能配置的整合、警力资源的优化、基层警力的增加,必然会提高工作效率,打击犯罪‘手到擒来’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刘光磊代表说。

  记者获知,通过改革,2007年重庆市刑事案件立案下降了2.4%,破案率上升4.7%,命案破案率居全国第三。群众安全感达到93.73%,上升1.7%,创历史新高。

  除法 革除相互推诿弊端 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这种现象在我国部分地区的县级公安机关已经积习难改。

  “因此,我们分局在成立之初就按照公安部的指导意见,将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组建为一个部门。”万凯代表说。

  据介绍,万凯所在的桑海分局组建于2005年5月,辖区70平方公里,6万多人口。

  万凯代表说,我们现在的办公室一共就3个民警,每个人负责一摊,避免了互相推诿、互相踢皮球的现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老胡是重庆市璧山县的一位生意人,长期经营民爆物品,和公安机关打交道不是一年两年了。每年最让他头疼的就是跑审批手续了,有时为了一个项目,要多头审批,层层汇报,跑完东头跑西头,“没有十天半月办不下来”。

  这一阵儿,老胡突然惊奇地发觉,审批手续“长翅膀”了,一两天就拿到手了。私下一打听,原来公安机关改革了。

  “这样的改革,我们当然欢迎,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了真正的实惠哩。”老胡很满意。

  “县级公安机关的改革,表面上看就是内设机构的合并和减少,但根本的目的是更好地打击犯罪,服务百姓。”刘光磊代表认为,只有体制顺畅了,推诿扯皮杜绝了,老百姓才会真正满意。 (记者 徐伟)

 
(责任编辑: 袁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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