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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政法委书记徐立:全社会管理和建设重点在基层
2008年02月18日 14:55:46  来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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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和建设重点在基层

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是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安徽省在抓政法工作的实践中,强调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1.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我们把社区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基础,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依托街道和居委会,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目前,共建有城市社区2300个,基本覆盖了全省所有城镇。2007年,我省又确定了1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加强社区建设,要坚持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努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健全社区组织体系,推进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建设,形成社区权力机构、咨询监督机构、执行管理机构的合理配置。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地位和工作职责,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我管理有效结合、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区管理队伍建设,由政府出资招聘社区管理人员,实行社区工作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大投入力度,政府在发挥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开发社区服务项目,实现在管理中体现自治、在自治中实施服务、在服务中获取效益的良性循环。

  2.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我们把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作为加强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引导和规范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全省依法登记的民间组织达1万多个,从业人员7万多人,民间组织遍布全省城乡,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面广泛的民间组织体系。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重在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举的方针,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形成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格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依靠配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管理社会组织。积极指导和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的管理制度,形成民主选举、自我管理、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监管,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安全。

  3.加强基层治安治理,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我们把社会基层的治安综合治理作为重点,以建设“平安安徽”为载体,集中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实行向基层倾斜的政策,警力下移,充实基层警务力量,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治安管理,保持全省城镇和农村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稳定。

  在加强基层社会治安治理过程中,坚持打防结合、专群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反应灵敏、运转灵活、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治安防控工作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实行问责制,坚决反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完善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4.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增强基层处理危机和抗风险能力。应急管理是社会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制定《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条例,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了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重点做好县乡两级政府预案编制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学校和社区(村)预案编制的指导工作。加强应急处置专门队伍建设和实战培训,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和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整体联动机制。

  5.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我们把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促进和保证基层稳定和谐的日常性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维稳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到基层。完善舆情分析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坚持“积极预防、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解决”的方针,广泛开展社情民意和社会舆论调查,建立由综合治理部门牵头,以司法部门为依托,信访、法院、公安等部门参加,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对各种矛盾“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和诉求表达机制,拓宽社情民意疏通渠道,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制化轨道。认真研究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民主协商的、说服教育的、相互沟通的方式,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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