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群众能买到合格、安全、价廉的烟花爆竹产品,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为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平安、和谐气氛。据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10月以来,全国共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030起,处理涉案人员2853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4万余箱。
从2007年10月起,针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进入旺季的实际,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等地专门制定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部署开展了相关工作。北京、福建、重庆等地还发挥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的优势,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同时,各地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通过提供安全教育、安全服务,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浙江、福建、江西、云南等地完善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了管理执法工作。(来源
人民公安报 宗边文)